来源:中国社会科学网 (2020年5月29日)
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,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。此前,国务院印发的《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》中,明确了“到本世纪中叶,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,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”这一战略目标。建设高等教育强国,必须要有一批世界一流大学为支撑;而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,则需要有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为支撑。因此,“双一流”建设是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。
在建设教育强国的过程中,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学科建设政策,总体上取得了显著成效,但也有部分政策在实施后,学科建设的效果与政策预期之间存在一定的偏离。具体表现为:过于唯量化指标,追求排名;高等教育评估市场良莠不齐;在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中,分别处于中央和地方赛道的高校存在明显同质化倾向,出现人才结构不合理、人才布局不平衡的现象;一流学科建设主体发力方向不一致,削弱了建设效果;现有的学科分类体系不利于学科交叉融合。对此,我们可以从多方面改善现有状况。
一是分类制定学科评价体系。
不应只用量化指标来评价学科建设水平,单一地追求“学术GDP”。要实行分类评价,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指标要求,以评估引导学科分类发展。
二是对高等教育评估市场进行规范管理。
对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资格进行规范和认证,将不科学、不规范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清理出高等教育评估市场。同时,建议对评估采用邀请制,评估机构需先提供具体指标体系和原则,征得高校同意和许可后,才可以对高校进行评估和排行。
三是对不同类型的高校和学科,出台不同的监测指标和建设标准。
特别是在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之间,要允许他们保持各自办学优势和特色,实现多样化发展。部属高校可以立足国家战略,对标世界一流;而地方高校更应该在对标世界一流过程中,注重以一流水平和质量服务地方发展,成为地方和区域建设的主力军。
四是要实现政府、高校、学者三者目标利益的协调和统一。
政府在一流学科建设的设计和组织上,要将国家战略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与大学目标、学科的传统优势和教师研究方向有机地统一起来。在建设成果评价上,除了坚持学术标准,还要引入符合政府、社会和委托单位价值指向的多重标准。在评价主体上,不仅要有学术同行,还要将政府、委托单位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引入评价主体,实施多元评价。
五是从国家战略研究和整体规划层面布局交叉学科建设。
在学科目录中确立交叉学科的法定地位,在此后修订和调整学科专业目录时,可适当在学科门类中增加引导性“交叉学科”类别,或直接在一级学科中增设一些交叉学科。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也可在获批的一流建设学科基础上,针对重大现实问题,组建跨学科研究,以问题为导向,实现学科交叉创新,提升学科水平。
(作者:杨松,全国人大代表、辽宁大学副校长;高月,辽宁大学环境学院党总支副书记)